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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呵护未来 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4年前 ( 2020-11-23 ) 520 0条评论

     据悉,随着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在全国各地不断推进。在实践推进中,我省各地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工作一体化、集约化建设提出了急迫需求。
2019年11月,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探索工作机制。其中,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格局中,着力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共青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支持。
因此,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作为共青团陕西省委主管的社会团体积极与各级团组织、检察机关建立合作,为推动规范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工作,有效搭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工作。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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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陕西省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聘任仪式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举行。聘任仪式上,团省委权益部、省儿心会和省院九部负责人为首批30名受聘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颁发了聘书。本次培训考核和聘任活动是落实《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里程碑。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和志愿者的培训、考核及聘任是起点而非终点,各相关部门将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修改完善,持续积累经验,强化陕西特色,努力打造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闭环。该举措被最高检的《未成年人工作简报》刊载。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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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儿童医院、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共同建立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在西安市儿童医院揭牌成立。主要用于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对被害人进行“一站式”询问、取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同步实现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专业医疗检查诊断、专业人员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等,是检察机关借助于西安市儿童医院在小儿妇科方面的专业优势,探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司法保护的新载体、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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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把法治教育、法治宣传做稳、做优、做扎实,西安市检察院联合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推出“心理”、“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同时,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要求,推出“六个一”法治进校园活动套餐,即双校长聘任后,每年给聘任学校至少讲授1次法治课程、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参观1次法治基地、编排1个法治剧目、举办1次家长课堂、策划1次法治活动。 

延伸阅读:叮~~“六个一”法治进校园套餐上线啦,快来围观

碑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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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碑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检学研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合作基地)正式揭牌成立。合作基地的成立是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担当、主动作为的一次重要体现,是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社会保护的一项机制创新,也是深入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未检工作,持续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不断提升未检干警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需要,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检学研合作基地的建立被最高检的《未成年人工作简报》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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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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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最大限度的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近日,莲湖检察院举行了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对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期满的未成年人小刚(化名)作不起诉的决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会上,该院未检部门干警对小刚的案情、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帮教考察期内小刚的表现等进行了详细阐释。小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会议各方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发表意见,被害人也谅解了小刚,最终一致同意该院对小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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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塔区

 

微信图片_20211104104727.jpg     为深入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近日,雁塔区检察院接受江苏省连云港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联合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异地帮教一名涉罪未成年人。该举打破了地域限制,让涉罪未成年人能够更人性化地接受家庭监护、接受帮教矫治。本案系雁塔区检察院首例接受异地委托帮教的案件,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该院将在异地协作帮教矫治方面做更多有益的尝试,帮助更多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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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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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蒲公英之家”成立于 2019 年,作为陕西省首家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的试点基地。是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共同成立的未成年人检察综合服务基地。基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蒲公英之家”的落成强化了未成年人案件办案力量,完善了“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并有序开展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

大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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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营造出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7月29日,团大荔县委、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携手关爱 呵护成长”主题活动。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潘宏伟,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团大荔县委书记王玮,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利侠,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雷艳茹,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主任冯浩、儿童心理咨询师周春、刘转丽等参加了主题活动。团县委和检察院将通过“携手关爱呵护成长”此项活动,更好地发挥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平台作用,在全县青少年中创新法制教育模式,提升法治教育效果,为广大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贡献力量。

临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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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临潼区检察院“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向一名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小张宣告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在临潼区检察院心理咨询室,检察官、陕西儿童心理学会帮教老师、小张父母三方组成的考察帮教小组与小张签订帮教协议,大家共同期待“附条件不起诉”帮助小张重启未来,开启美好的明天。

长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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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长安区检察院致力于将心理疏导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并向犯罪预防领域延伸,充分发挥心理疏导工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近日,该院举办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关爱项目启动仪式,项目特聘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为定点合作单位。此项目的正式启动,意味着长安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力度,并将心理干预的服务范围扩宽至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帮助其修复亲子关系,激发家庭功能,重构健康家庭模式,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良好保障。 

 由于篇幅关系,以上仅展示部分工作。今后,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将进一步扩大司法志愿者规模,并重点向陕南、陕北辐射,着力解决各地发展不均、资源短缺的问题,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不断健全我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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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 网址:http://www.sxcps.org.cn/post/306.html发布于 4年前 ( 202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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